資訊動態
為認真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16年5月28日實施)、《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部令第42號,2017年7月1日實施)、《安徽省污染地塊環境管理暫行辦法》(皖環函[2018]1123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實施)等相關文件的管理要求,對于從事過工業生產的企業用地,應開展地塊土壤環境狀況調查工作,通過初步調查了解退役場地內土壤及地下水環境質量狀況,若超過國家相應的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要求,應當開展進一步的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屬于污染地塊的應編制治理修復方案并開展修復工作,在完成地塊修復后方可全面開展再開發利用工作;未進行地塊環境調查及風險評估的,未明確治理修復責任主體的,禁止進行土地流轉。
為初步摸清調查地塊的土壤環境質量狀況,排查該地塊土壤和地下水是否存在潛在污染及潛在污染物種類,為后續的開展場地環境詳細調查與風險評估等提供技術支持與科學依據,安徽錦嶼溪環??萍加邢薰?/span>受安徽新集煤電(集團)有限公司委托,開展了場地環境初步調查工作,在此基礎上編制完成《安徽新集煤電(集團)有限公司原新達服裝廠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
現根據《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中相關要求,對本次調查報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為調查報告全本,詳見附件1。